圖書館閱覽規定
 

一 閱覽區內請保持肅靜,並注意清潔、不得喧嘩、談笑、朗誦、進

     食及隨地拋棄紙屑。

二 私人物品,書籍禁止攜帶入內,亦請勿任意將館內圖書攜出。

三 走動腳步輕盈,不得任意移動桌椅。

四 下列資料僅供館內閱覽,概不外借。

  1.新到圖書尚未辦理登錄手續者。

  2.訂閱贈送之當期雜誌及當日報紙。

  3.工具書如字典、辭典、百科全書,錄影帶及光碟片。

五 請愛惜公物、圖書、雜誌、報章、請勿裁剪、污損、調換。

六 報章,雜誌均可自行取閱,閱畢後請放回原處,不得私自攜取外出。

七 閱覽者如違反本規則或其他不良行為者,得隨時請其離館並依校規處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 
     
 

圖書館借閱規定

 
 

一 實施對象: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
二 開放辦法:

1.週一至週五:上午7:30~下午 16:3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午12:20~12:50為休息時間。

    2.開放時間內均可辦理借、還書及參考咨詢服務。

三 借出冊數:

1.教職員工以10冊為限(館內有編號免借書證)。

2.學生以3冊為限(憑學生證親自借閱)。

四 還書期限:以二週為限,期滿如無他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。

五 逾期還書,依逾期天數停止借閱。

六 所借資料若有遺失、破損、撕毀、缺頁、圈點等,由借閱人購原書或照價賠償。

七 凡珍貴圖書、當月期刊、概不借出。

八 館內圖書資料影印(自備紙張)。

九 所借圖書學期結束前一週,無論是否到期均須歸還。

十 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還清借用資料。